欧盟委员会关于司法机构改革,特别是关于新高等法院的报告 "要求我国对改革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做出答复","以避免像波兰那样在最高法院改革项目中受到谴责"。这是最高法院副院长法比奥-皮涅利(Fabio Pinelli)在由维托里奥-巴切莱特协会(Associazione Vittorio Bachelet)组织、米兰天主教大学宪法学教授雷纳托-巴尔杜齐(Renato Balduzzi)主持的 "高等纪律法院,一个让人们讨论的提案的利与弊 "会议上发言时指出的三个关键问题。 关于改革的三个关键问题,皮涅利指出,"改革项目只涉及普通司法机构,"我所指的关键问题是,地方法官应由抽签产生的法官来评判,而其他专业类别的法官则没有这样做"。皮内利随后指出,改革存在 "协调缺陷,因为没有向最高法院上诉的规定,只能向同一高等法院上诉,尽管组成不同",而且 "不清楚向最高法院上诉是否只是出于合法性的原因"。 "皮涅利继续说,"改革也没有解决在同时放弃司法统一的宪法原则所决定的新情况下由 Pg 行使纪律处分的问题:现在指定 Pg 来审判 "属于不同和独立职业的治安法官 "可能会显得不协调。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ANSA